夫妻离婚矛盾重重 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 2024-09-18 16:04 来源: 河北法治网
河北法治网讯(张丽颖 郭泽民)9月2日,博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悉心调解下达成和解。
2014年,贾某与丈夫时某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贾某称自己和时某婚前认识时间短,缺乏了解,婚后一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和争执。双方自2022年开始分居,贾某认为与时某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二人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现阶段情绪较为激动,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对他们未成年女儿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二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时某表示可以接受女儿归自己抚养并承担抚养费的要求,但强调贾某作为母亲应该定期探望女儿,以弥补孩子成长过程中缺失的母爱。贾某则解释,自己提出由时某抚养女儿的主张,是因为其无力承担抚养费,希望能给女儿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贾某主张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由时某给付自己一定的钱款作为分割。
承办法官得知双方诉求后,积极同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劝诫双方考虑到目前孩子尚小,贾某作为孩子的母亲应当按时对孩子进行探望,尽可能减小离婚对孩子成长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于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生活开支较大没有过多的存款,双方应当互相体谅,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时某支付贾某财产折价款2万元,并于当庭兑付完毕。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河北法治报
微博
河北法治报
微信
河北保定:打造古城“新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