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交警 查获一“违法王”

发布时间 2022-09-26 21:25 来源: 河北法制网

原标题: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33.4mg/100ml,还涉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购买相关保险、无证驾驶——

阜平交警 查获一“违法王”

河北法制网讯(高峰)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当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就属于酒后驾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然而,9月9日阜平交警查获的一名醉驾司机,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33.4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5倍多。而且该驾驶人还涉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购买相关保险、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

9月9日,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阜平大队民警在该县东板峪店村路段执勤。14时47分,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过来,执勤交警在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呼气棒亮起,提示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人杨某某表示,当天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几两白酒,经过一中午的午休后自以为醒了酒,于是便驾车从家中出发去往王林口附近办事,没想到走到半路就被交警查获。

经核查,杨某某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审验,且未购买相关保险,在其2004年考取驾照后,驾驶证到期一直没有换证,驾驶证已经被警方依法注销,杨某某属于无证驾驶。

后经抽血检测,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3.4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某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驾驶证被注销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逾期未审验,处200元罚款。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2倍保费罚款,暂扣机动车。

目前,警方已对杨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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