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陷阱”

发布时间 2023-06-14 11:13 来源: 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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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程硕 作

□ 王维佳

很多人通过网络进行交友,还有人通过网络收获了爱情,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网恋进行诈骗。近期,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关于网恋的诈骗案。

2020年11月,受害人孙某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冯某”的女子(系犯罪嫌疑人杨某,性别男),两人在软件上越聊越火热,便互加了微信。自2021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微信上开始以生病、买包、买手机等多种理由向孙某索要钱财,每笔从200元到5000元不等。“恋爱”期间,孙某也产生过怀疑,并多次向犯罪嫌疑人杨某提出打视频电话、见面等要求,但犯罪嫌疑人杨某以身体不适、开会、睡觉等多种理由予以拒绝。

“恋爱”期间,孙某也发现过转账账号与“冯某”真实姓名不一致,但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欠前男友钱,转账账号为前男友账号为借口进行欺骗。由于孙某之前已经付出太多,便选择一再相信杨某的谎言,付出的金钱也越来越多。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认识了王某(女),后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恋爱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多次要求王某给孙某发送语音和接打语音电话,让受害人孙某相信跟自己恋爱的是一个女生。

由于受害人孙某多次要求与杨某见面都被拒绝,孙某在2023年1月份在支付宝上查询对方账号的真实姓名,发现与自己谈恋爱的“冯某”姓名不一致,最后选择了报警。

经检察官审查认定,自2020年始至案发,孙某向杨某转账近10万元。其中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孙某向杨某转账2万余元。最终,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恋作为一种新的择偶方式逐渐受到人们的认同,网恋群体也在不断壮大,一些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向了这一群体。检察官在此提醒,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若有人打着爱情的幌子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转账、汇款要求,或者以高额投资回报频繁让你“掏钱包”,千万要提高警惕,真正相恋的人不会用金钱来维系情感。要防止掉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爱情骗局,以免落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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