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人,你的签字你负责

发布时间 2023-12-15 10:00 来源: 河北法制网

□ 田园

被告陈某与金某系夫妻关系。2022年1月,二被告和原告刘某签订垫资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47万元,用于偿还二被告在某银行的房屋贷款。原、被告三人均在垫资合同上签名。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陈某转账35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共计还款88000元,仍欠原告262000元未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62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被告陈某与金某辩称,涉案垫资合同是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共同骗取被告金某签名而形成的,被告金某并没有看合同的内容,其对借款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金某签订垫资合同,约定二被告向原告借款偿还二被告的房屋贷款,二被告均在垫资合同上签字。合同签订后,原告刘某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陈某提供了款项,被告陈某亦认可收到了款项并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因此,可以认定原告与二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二被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主张涉案垫资合同系原告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被告金某的签名而形成,金某对借款事实不知情,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故法院对该项主张不予认可。综上,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某、金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2000元及违约金。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均没有上诉。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金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本案中,原告提交的垫资合同中金某的签字系被告金某本人所签,被告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合同上签字的法律后果,但仍在垫资合同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字,应当视为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因此,被告金某应当按照垫资合同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郑重提醒,任何民事主体都应当对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作为民事主体,我们不能随意在他人提供的合同上签字,更不能在空白的纸张上随意签字。签字时,应该仔细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理解清楚了再签字,避免因为随意签字而产生纠纷。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河北法治报

微博

河北法治报

微信

法治动态
这些豪车为何“事故”频发? ——起底车险诈骗
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省检察院通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合理规划行程 自觉文明驾驶
2023年全省“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选树宣传活动进行公示和投票
市域治理

河北保定:打造古城“新颜值”

撸起袖子加油干 自己填写成绩单 | 保定出台20条措施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保定徐水法院借力调解员开展基层社会治理 将变更抚养权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华北明珠重放光彩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历史性突破
数字报纸 | 数字杂志